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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湖國中校園緊急傷病處理要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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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立南湖國民中學校園緊急傷病處理實施要點

111年8月29日修訂

  • 一、目的:
    為使本校學生及教職員工於校內發生突發事件時,能適時得到最好的照護及處理、營造安全環境避免發生糾紛,糗能將傷害減至最低程度,特定本要點。
  • 二、依據:
    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、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。
  • 三、處理原則:
  • 學校傷病處理僅止於簡易救護技術操作,不能提供口服藥或侵入性醫療行為。如遇到無法由簡易救護方式得到緩解或自行痊癒者,必須立刻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絡,將學生帶回自行照護或協助送到醫療院所急診處理,避免發生急救照護責任糾紛。
  • 四、實施辦法:
  • 1. 建立師生校園安全觀念,確保校園生活健康安全是全校師生共同的責任。
  • 2. 教師應隨時要求學生遵守校規及公共秩序,學生也應有守法的精神,共同營造一個優質的學習環境。
  • 3. 教導處與老師應隨時利用集會時間或隨機教導學生安全注意事項,禁止學生在教室內、走廊、樓梯追逐或推拉等危險動作,並嚴禁攜帶危險物品入校以確保校園安全。
  • 4. 班級導師或任課老師每天應隨時關心學生狀況,並適時做適當處置。
  • 5. 學生在校內若發現身體不適現象時,應隨時告知老師或健康中心,以便學校及早做最適當的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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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五、緊急傷病小組成員及任務編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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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六、處理辦法:
  1. 1. 一般狀況:由導師或護理師通知家長到校帶回學生就醫,若家長無法立即到校或無法聯繫時,由護理師或導師護送就醫。
  2. 2. 緊急狀況:任課老師判斷學生情勢,立即通知護理師與教導處,必要時立刻聯繫119支援。護理師進行必要照護措施後送醫。導師協助通知家長到院並告知學生之情形。
  3. 七、護送人員順序:

第一順位-護理師

第二順位-導師

第三順位-教導處(主任、組長)

  • 八、護送就醫地點:應送至全民健保特約醫院。
  • 九、當地緊急醫療體系連繫:
  1. 啟動緊急醫療網:119
  2. 苗栗縣衛生局:037-336729
  3. 苗栗縣大湖鄉衛生所:037-991034
  4. 大千醫院: 37-350824 
  5.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: 37-261920
  6. 為恭醫院:037-676811
  7. 大順醫院:037-997666
  8. 徐明宏診所:037-991355
  • 十、本辦法呈請校長和考後實施,修正異同。
更新日期:2024-08-27
點閱次數:19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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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9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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