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-【人事公告】有關「111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」事宜,請符合資格之同仁提出申請。
主旨:有關「111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」事宜,請依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」及說明事項辦理,並於111年2月11日(星期五)前將相關資料送本府教育處社
會教育科彙辦(以郵戳為憑),逾期不予受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12600041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旨揭要點第2點規定,每年7月31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、20年、30年、40年,成績優良者,於每年教師節分別致贈獎勵金。
相關檔案
苗栗縣政府 函.pdf
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.pdf
發布時間: |
2022-01-19 13:44:50 |
發布單位: |
南湖國中總務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