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位置: | 首頁 / 1111107起防疫政策調整 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49423號函辦理。
二、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月24日公布11月7日起放寬之防疫政策,調整防疫措施說明如下:
(一)自11月7日起,各級學校、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,免居家隔離,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「0+7自主防疫」,自主防疫期間,如有症狀,不到校(班)上課、上班;自主防疫期間,如無症狀,且持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,可到校(班)上課、上班。
(二)自11月7日起,學校得視場域性質及防疫需求,自行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。
三、持續落實環境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(如:配戴口罩、手部清潔消毒、公共空間及常接觸表面之清潔消毒、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相關事宜),並注意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