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-110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」事宜
主旨:有關「110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」事宜,請於110年3月26日(五)前依說明三將初審資料報府彙辦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」及教育部110年2月22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90188076A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業於110年2月23日修正發布,依本要點第2點規定,每年7月31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、20年、30、40年,成績優良者,於每年教師節分別致贈獎金。
三、服務學校調查初審完成後,請於110年3月26日前(星期五)前將相關資料免備文報府彙辦。
相關檔案
苗栗縣政府 函.pdf
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.pdf
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修正對照表.pdf
發布時間: |
2021-02-26 11:40:05 |
發布單位: |
南湖國中總務處 |